一座座风机叶片缓缓旋转,一排排光伏面板仰望蓝天,无人驾驶汽车在试验场疾驰而过……黄海之滨,动能澎湃,风光无限,“新”意满满。
大丰地处江苏省沿海中部、长三角城市群北翼,是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江苏沿海地区发展等国家战略的交汇点。在这里,传统产业焕新出发,新质生产力的“种子”破土而出。盐城市大丰区法院打通束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卡点堵点,以司法之力引领和保障新质生产力向“新”而行,提“质”增效。
为“新赛道”护航
日前,长三角(盐城)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正式运行,这是国内首个专门用于智能网联汽车和自动驾驶汽车研发测试的大型综合封闭试验场,也是中汽研股份公司在大丰发展的新赛道、新起点。
在一起技术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因原告某汽车试验公司向被告盐城某新能源汽车公司按约提供了汽车技术测试服务,而被告却一直拖欠试验费不予给付,原告诉至大丰法院。
“当时上游原材料价格暴涨,生产成本激增。”“汽车市场价格内卷,没有达到预期销售目标,导致公司资金紧张。”被告公司讲述暂时无法按时履约的理由。纠纷陷入僵局。
“如果直接判决,后续再对保全财产拍卖,原告权利会顺利实现,但只会加剧被告公司财务困窘。”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对涉案试验费用并无争议,被告也非恶意违约,承办法官希望通过调解解决矛盾争议,把办案对企业的经营影响降至最低。后经法官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分期履行的调解方案,并由法院出具调解书,确保调解成果及后续履行效果。
据了解,大丰法院始终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导向,把服务保障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纳入法院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联系服务企业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难题;建立由各类审判业务骨干组成的工作专班,深入企业调研司法需求,做到一企一策、精准服务,给出法治护企“最优解”。
为“无人机”解忧
作为新质生产力的代表,近年来,“低空经济”蓬勃发展,从玩转世界的航拍直播,到从天而降的外卖快递,再到精准施药的农业植保,无人机应用场景持续拓展,不断融入生产生活。
在一起无人机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某智能装备公司与被告某新媒体公司签订了《采购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采购包括两千余台航拍无人机在内的各项设备和服务,采购总价超亿元。原告依约交付部分价值6000余万元的货物后,被告已收货并实际使用,但仅支付了1000余万元,剩余款项一直未支付,原告遂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获取关键信息后,主动联系关联企业。经调查,法官了解到原告与第三方的合同标的为零部件,未交付的部分易于销售,但若继续履行合同,对双方均有扩大损失的风险。
经过法庭分析利弊,第三方同意解除与该智能装备公司的合同并放弃追究违约责任。原、被告双方经过调解也达成一致意见,解除案涉合同,结清已履行部分货款,且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该案从立案到结案仅用时一个多月,纠纷得以化解,货款得以回笼,企业再次轻装上阵。该智能装备公司作为一家无人机生产企业,是发展低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法院助力“低空经济”从“空中飞”到“落地用”,护航“低空经济”行稳致远。
为“新农业”赋能
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石,正不断融入智慧科技,已成为新质生产力的产业载体。随着大众消费理念的转变,地理标志农产品逐渐成为餐桌上的“新宠”,为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助力。
“射阳大米”作为具有国家地理标志的优质农产品,正借助新质生产力的推动,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但在品牌经营过程中,一直伴随着打假维权、限劣堵杂。
2022年11月,射阳县大米协会将盐城某超市公司、上海某商贸公司、滨海某米厂诉至法院,认为其在产品包装袋上使用的标志构成对射阳县大米协会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的侵犯,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大丰法院认为被告对该地理标志产品进行侵权,不仅扰乱市场,损害产权拥有者和消费者的利益,也会对地理标志品牌本身造成伤害,贬损其市场价值,应立即停止侵权、承担赔偿损失责任。
“对地理标志产品的严格保护,可以更好地鼓励传统农业吸纳新技术,有力促进‘新农业’走向新未来。”为赋能“新农业”发展,大丰法院延伸知识产权审判职能,围绕“法护创新 推动乡村振兴”主题,通过设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系点、组织巡回审判、发送司法建议、开展知产讲堂等形式,助力传统农业向新农业发展。
2023年以来,大丰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413件,审结393件。其中,严厉制裁侵权行为,审结知产刑事案件12件,判处罚金663.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