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法官了,不厌其烦地做工作,解决了我们的大难题!”近日,一位申请执行人来到大丰法院执行局,将一面印有“法律之光照耀人间 雷霆出击清正廉洁”的锦旗送到执行干警手中。
案情简介
原告江苏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李某、孙某、陈某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与海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施工承包合同,并支付履约保证金、进场费,后该工程项目在合同签订后未实际履行。
双方结算后,海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原告出具欠条一份,李某等三名被告在欠条上签字担保。后海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能按约偿还相关费用,担保人亦未能履行担保责任,原告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三名被告一直未履行,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经过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奔赴异地查找被执行人,经相关部门核查,发现被执行人李某名下有四处房产,但均有多名共有人。
执行干警通过电话、短信联系被执行人李某,但李某一直没有出面回应,在查封、评估、腾空房产过程中,执行法官向房产共有人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并做好相关释明工作。因被执行人和共有人之间涉及多起诉讼,几名共有人协商无果导致执行工作一时陷入困境。
为推动案件取得实质进展,执行法官依法启动司法拍卖程序后又多次组织共有人沟通。功夫不负有心人,大量的幕后工作在第一套房产顺利拍卖后看到了成果,共有人意识到法院动真格了,李某也终于坐不住了,转变态度主动联系法官。
经过法官组织协商,其他共有人及部分共有人、遗产继承人自愿放弃案涉拍卖房产拍卖款的分配份额,一致同意该款项用于履行被执行人李某所涉债务,最终本案申请执行人拿回了135万元执行款,案件顺利执结。执行干警也告知李某可依法追偿,并引导其依法维权。
下一步,大丰法院将针对涉企案件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为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注入强大的司法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