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最大限度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彰显执行强制力和司法公信力,大丰法院开展“终本清仓”专项执行行动。
01
案例
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陈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对被执行人的房产、车辆、银行账户等进行调查,发现均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此次集中执行,执行干警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顺利找到被执行人陈某,对其住所依法搜查后将其拘传至法院。回程途中,执行法官告知陈某拒不执行、逃避执行的法律后果以及对生活产生的不利影响,促使被执行人积极履行。最终,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被执行人一次性履行1.5万元,案件顺利执结。
02
案例
陈某与董某追偿权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董某未及时履行义务,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穷尽执行措施后仍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该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结案。
此次集中执行,执行法官收到被执行人董某在法院参加庭审的消息,待庭审结束后将其拘传。经法官耐心释法明理,被执行人认识到错误,筹集资金后现场转账3.2万元,案件顺利执结。
03
案例
申请执行人曹某与被执行人陈某借款纠纷一案,经过执行干警多方调查,发现陈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依法对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法官,我看到被执行人开的宝马停在小区里。”申请执行人曹某打来电话。
执行法官在接到线索后火速出击,现场核实车辆信息,查明并非被执行人所有,同时将其拘传谈话。执行干警耐心向陈某释法,告知其拒不申报财产、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陈某仍不配合履行,执行法官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被拘留后,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官请求组织协商。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陈某联系亲属后支付了5万元,剩余欠款分期履行。经申请人同意,法院依法解除对陈某的司法拘留措施。
执行“丰”采
下一步,大丰法院将持续聚焦人民群众在执行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深入开展“小标的 大民生”“终本清仓”等专项执行行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