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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标的 大民生|大丰法院开展“夏季攻势”集中执行周活动

  发布时间:2024-05-23 10:16:55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以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回应民意、惠及民生,根据上级法院统一部署,大丰法院开展“小标的 大民生”专项执行行动之“夏季攻势”集中执行周活动。

典型案例

01

债务人“玩失踪” 担保人“有担当”

原告季某与被告李某、房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李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季某借款,房某为其提供借款担保。然而到了约定还款的时间,李某却迟迟不偿还借款,季某无奈诉至法院,经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生效后,李某却玩起了“躲猫猫”,季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次集中执行,执行法官通过电话联系上了被执行人房某,告知被执行人李某作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其作为保证人需要按照约定履行债务。经过法官释法明理,被执行人房某诚恳表示:“我和季某也是多少年的老朋友了,于情于理我都应该出面解决问题……”

随后,执行法官组织双方积极协商,申请执行人念及多年情谊,自愿放弃违约金,被执行人房某一次性履行68609元,案件顺利执结。

02

拒不履行还躺平 司法拘留促履行

原告陈某与被告姚某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姚某驾驶电动二轮车与前方同向步行的陈某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姚某驾车驶离现场。经交警大队认定姚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因姚某未能赔偿原告的合理损失,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判决姚某支付原告96131.13元,但姚某拒不履行,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经网络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姚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执行干警上门查找后顺利将姚某拘传。执行谈话过程中,姚某依然拒绝履行赔偿义务,执行法官果断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此次集中执行,执行法官再次与姚某进行谈话,姚某表示已经认识到错误,但目前经济困难,希望法官组织协调。最终,被执行人姚某联系亲属筹措资金履行2万元,双方就余款自愿达成和解。法院依法解除对姚某的司法拘留措施。

03

豪横放话“有本事关我” , 安排!

原告周某艮、周某芹、周某军(系当事人孙某配偶及子女)与被告景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景某驾驶电动两轮摩托车,撞到前方同向推行人力三轮车的孙某,致使孙某去世。后经交警大队认定景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因景某一直未赔付损失,三名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合理损失,但被告一直未能履行,三名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次集中执行,执行法官在村干部协助下,顺利找到被执行人景某,见到执行法官上门,被执行人情绪激动、恶语相加,执行干警现场多次安抚,但被执行人依旧不予理睬。眼看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执行法官依法对其住所进行搜查后将其拘传至执行局谈话,随后组织双方协商未果。

最终,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赔偿义务,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04

集中发放案款

为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当天下午,大丰法院组织开展案款集中发放活动,为6名胜诉当事人发放执行案款6.8万余元。

案款发放现场,执行干警仔细核对申请执行人身份信息、案款金额,引导申请执行人有序领款。

执行“丰”采

截止目前,集中执行行动共走访34户,拘传10人,拘留2人,和解7件,执行完毕5件,执行到位金额90余万元。

下一步,大丰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保持执行高压态势,以“如我在诉”的司法温情,切实把群众诉求记在心上、把职责使命扛在肩上、把权益兑现落在行动上,努力让老百姓的“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

责任编辑:大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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