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拂面,民生不怠。连日来,大丰法院常态化开展专项集中执行行动,聚焦涉民生、小标的案件,用实际行动将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
01
案例一
刘某与王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经审理判决王某向刘某支付货款2.2万元,因王某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履行义务,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传唤王某到庭履行义务,现场谈话时被执行人王某仍抱有“侥幸”心理,以种种理由推脱,拒不履行。执行干警果断对其依法搜查,扣押现金4700元,同时告知被执行人将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看到执行干警“动真格”,被执行人突然“改口”,筹得资金后履行8000元,双方就余款自愿签订和解协议。
02
案例二
单某与陈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生效后,陈某拒不履行,单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向陈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后,陈某仍拒不履行。经调查发现,陈某具备履行能力,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顺利找到被执行人居住地。
到达被执行人陈某家中后,只发现其亲属在家,执行法官请其敦促陈某尽快履行。陈某得知消息后,主动联系法官,随后法官组织双方协商,但陈某却一直“讨价还价”。执行法官告知其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迫于执行威慑,陈某当场履行4万元欠款,该案顺利执结。
03
案例三
束某与季某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但季某却未按约履行,束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在申请执行人协助下,顺利找到被执行人季某。现场与其沟通时,季某态度消极,不愿配合。执行法官将其拘传谈话,耐心释法明理,但季某仍然不知悔改,并放下“狠话”:“拘就拘吧!”
最终,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执行“丰”采
下一步,大丰院将持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惩治拒不执行行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期许,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