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会启动仪式
12月10日至11日,由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和省法学会生态法学研究会共同主办的生态环境法治研讨会在我市召开。10日下午,研讨会开幕,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必新,副省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刘旸,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王旭光,市委书记戴源,市长曹路宝,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副总编胡立新等出席。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必新做主旨演讲 面对新阶段新形势新任务,我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近年来,我市始终把保护生态环境,作为践行“两山”理论的根本抓手,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开展沿海百万亩生态防护林工程,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持续推进生态修复,盐城黄海湿地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填补了全国滨海湿地类型世界遗产空白。探索运用司法手段保护生态环境,出台《盐城市黄海湿地保护条例》,制定《环境资源保护执法司法联动机制实施意见》,成立全省首家“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联络室”,有效提升了全市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刘旸致辞
刘旸在致辞中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祝贺,他说,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江苏时,对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此次研讨会的举办,正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和法治研究的重要举措,对完善司法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制度机制,助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虚心学习借鉴各地好经验好做法,认真总结研讨成果,推动转化为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思路举措和生动实践,助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致辞
夏道虎表示,江苏法院以“两山”理念为指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动审判理念、审判机制、裁判规则和执行方式创新,探索建立“9+1”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实现对生态环境的一体保护和系统保护,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贡献了“江苏智慧”。今天的研讨会,为推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理论与实践发展搭建了一个很好的研讨交流平台。期待各位嘉宾的理论思辨与真知灼见,希望全省法院同志珍惜难得学习机会,认真借鉴各地好经验好做法,努力把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提高到新水平,为美丽江苏建设提供更加有力司法保障。
▲市委书记戴源致辞
戴源对与会嘉宾的到来表示欢迎,他说,生态是盐城最大的潜力和品牌,守护大美湿地、建设美丽中国,必须依靠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驾护航。这次研讨会在盐召开,必将在促进生态保护领域司法理念、审判水平完善提升的同时,为我们守护“蓝天碧水”、实现高质量发展带来更多有益启示。我们将认真听取各位领导和专家的意见,按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为推动全社会形成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贡献盐城力量。
▲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副总编辑胡立新致辞
胡立新说,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扎实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有益探索,正是全国法院系统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一个成功缩影。我们将以此次研讨会为起点,在江苏各地深入采访报道,系统梳理总结江苏各级法院在守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方面所做的各项工作,全力为开启“十四五”时期司法保护新篇章提供新借鉴,积聚新能量。